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来校事由,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学校规定允许外出的时间段,学生人脸识别外出,拒不配合的学生门卫工作人员应拒绝阻止学生外出。

五、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段,按时封闭大门。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七、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八、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九、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须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辅导员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十、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营运摩托车、的士,从事商务活动的汽车等禁止入内,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十一、学校大课间及放学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其余时间特殊车辆出入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通行。

十二、未经许可,各类电动车、自行车(含两轮车、三轮车、滑板车、平衡车等)禁止进入实验楼、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严禁将电池拆卸后带入室内充电,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十三、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四、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五、对出校门的物品和人员要盘查清楚,凭有效证明或证件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应予扣押或滞留,并及时报告。所扣留的物品必须由保卫处处理。

十六、门卫上班须提前五分钟,穿好制服,并做好当班交接工作。  

十七、门卫接班时要认真查阅前两班的登记情况,对前两班发生遗留下来的重大情况和安排的新任务要铭记在心。

十八、门卫接班时要对值班室内外的设备清点一次,如发现设备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和登记,有关责任人须照原价赔偿。

十九、门卫交班时要将前一班与本班所发的重大事情和领导临时布置的新任务作好登记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如遇到重大事情,必须与接班人共同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

二十、门卫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接班人迟到未来时,交班人不得下班。否则,造成中间脱岗责任,由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负责。

二十一、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值班日志交接、现场交接、所配物品、装备交接。

二十二、发现校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其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设法防止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