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是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协调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2、负责收集、掌握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情报信息,预防和制止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防范涉恐涉暴事件发生。 做好影响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

3、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校园安全形势研判,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处内部治安纠纷及各类民事矛盾纠纷。

4、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大学生兵员征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教育及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完成年度国防潜力调查与民兵训练任务、预备役登记和报告工作。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5、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校内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建设工作,完善校园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负责技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及视频监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工作。

7、统筹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负责校园公共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校门管理,维护校门秩序;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维护校园内交通安全秩序。

8、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承担学校治安总值班任务,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查工作,负责校园110接、处警工作,协调应急处置校园突发性事件。

9、负责校内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师生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与服务工作,管理学校的户政资料。

11、负责对服务外包安保队伍的指导、监督、管理及考核。

12、承担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