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校(院)学生会、各团属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加强基层团学组织建设,不断推进我校团学工作迈向新台阶。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干部总结暨评选表彰工作,全面总结我校各学生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
在团属学生组织及校(院)学生会中评选出“优秀学生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事”三类先进荣誉称号。
二、表彰对象
(一)优秀学生部门参评范围:
(1)团属学生组织:校团委综合事务部、校团委组织部、融媒体中心、校园广播中心、国旗护卫队
(2)校学生会各部门:学习创新部、学风督导部、公共关系部、生活服务部、文艺体育部
(3)各学院学生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学院学生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电商物流学院学生会
(二)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范围:
(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学生干部
(2)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学生干部
(3)团属学生组织负责人
(三)优秀学生干事
参评范围:
(1)校(院)学生会各部门学生干事
(2)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学生干事
(3)团属学生组织成员
三、表彰名额
(一)校级评选
(二)院级评选
四、评审办法及时间
校级荣誉评审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并开展;院级荣誉评审工作由各学院团总支参照表彰名额及评审办法统一组织,学院评审后将汇总表(附件 4)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审核评议。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
(一)校级评审
(1)申报办法:各参评对象报送优秀学生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材料(附件 1-3)至校团委办公室;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
(2)组织评审:申报结束后,校团委在两个工作日内评审出优秀学生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事,并确定拟公示名单;
(3)公示时间:2023 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5日。
(二)院级评审
(1)申报办法:各参评对象报送优秀学生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材料(附件 1-3)至各学院团总支;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
(2)组织评审:申报结束后,各学院团总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集中组织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校团委;
(3)公示时间:由校团委统一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评选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二)校级荣誉与院级荣誉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项;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校团委综合事务部荆金升
联系电话:13303831926
附件:1. 优秀学生部门申报表
2.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 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
4. 评选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