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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王铠发布时间:2023-09-02浏览次数:12

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登记入帐,并保持仪器、设备、帐物相符。

二、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三、对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做相应的处理。

四、实训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均由使用人员向保管人员领取或借用,特别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品和贵重金属等,要有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严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在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确需离开时,应交待其他本专业指导教师照管并讲明注意事项。

六、实训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实训室。

七、未经领导同意,非本实训室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实训室内逗留或进行实验、实训。

八、凡到实训室进行实训的人员,都要接受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训。

九、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熟悉水、电、气的管理规定及开关、阀门所在的位置,实训结束时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